信件標題:電網側獨立儲能項目需要做雷電災害評估以及防雷檢測報告嗎?信件內容:你好,我司目前在茂名市投資建設電網側獨立儲能項目,正在準備進場施工,想咨詢是否需要做雷電災害評估和防雷檢測報告,如需要的話,什么時間做回復內容:您好,根據《廣東省防御雷電災害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84 號)以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44號),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場所和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和規定安裝雷電防護裝置,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根據施工進度進行分項檢測,出具檢測意見。對檢測合格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出具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和檢測標識,并對檢測報告的真實性負責。所以你司項目應按規定委托持有相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防雷檢測,獲得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和檢測標識。屬于大型建設工程、重點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人員密集場所等項目應當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